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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提高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水平,保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吸引社会更广泛的关注,推动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每年组织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优秀勘察设计方案及文物保护规划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十佳文保工程方案”)。为规范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申报条件和要求
第一条 “十佳文保工程方案”由勘察设计单位申报或由专家评选委员会推荐,申报项目应符合下例条件: 1、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及文物保护规划的对象是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以及壁画、塑像等不可移动文物;
2、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类别包括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3、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甲级资质;
4、严格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并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同意。
第二条 “十佳文保工程方案”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设计文件规范、完整;
2、勘察详细、全面,现状问题反映分析准确,价值评估到位;
3、符合文物保护原则,技术路线正确,针对措施合理,思路清晰,创新点多,可操作性强。
第三条 申报材料须报评选活动办公室,内容包括:
1、申报表格,可到文物保护工程网(wenbao.cchmi.com)下载;
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有关合同,包括项目主管部门设计要求(设计任务书)、委托书等A4复印件;
3、完整勘察设计文件;
第四条 申报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第五条 以上文字材料一份、光盘或闪存盘一份,于截止期限前上报评选活动办公室:
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013室、1014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张志兰、张磊; 网址:wenbao.cchmi.com
电子邮箱:wwbhgc@sach.gov.cn; 电话(传真):010-84627697 84637279
第二章、评选机构和程序
第六条 “十佳文保工程方案”评选活动由国家文物局指导,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主办。专家评选委员会负责“十佳文保工程方案”的评选工作。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项目审核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评选程序包括申报、初审、专家评选和结果公布;评选活动办公室每年11月下发该年度的评选通知;次年2月底集齐材料;3、4月完成评选工作。
第八条 专家评选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备选委员不低于30人,每次评审抽取委员15-20人参加本年度的评审工作。
第九条 专家评选委员会委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文物局专家组成员;
2、长期从事文保工程设计,在某一领域具有高深的学术素养和造诣、发表过重要研究成果、副高级以上研究职称的专家;
3、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局负责文物保护工程工作的有关领导;
第十条 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参评评选结果有效。以评委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年度“十佳文保工程方案”。
第十一条 评选结果统一由评选活动办公室对外公布。
第三章 奖励与监督
第十二条 获奖项目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奖牌。
第十三条 评选活动由上级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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